醋酸鈾醯 (uranyl acetate) 使用規(guī)范
* 本藥品 (2% uranyl acetate溶液) 含有低劑量之放射性物質,請各使用人于實驗室使用時應穿戴實驗衣、手套。
* 本藥品之放射性劑量低于法令規(guī)定并屬于豁免管制范圍,環(huán)安組已依各使用單位之使用劑量進行檢測,各使用劑量之檢測結果 (最高179貝克) 均遠低于法令管制標準 (10000貝克),因此,各使用單位所使用之劑量在正常操作下并不會危害各使用人之健康。
* 盛裝本藥品之藥瓶應清楚標示『Uranyl Acetate』,并應告知實驗室各相關人員,以避免誤操作之情況發(fā)生。
* 各使用單位每次最多可領取10毫升配製完成之2% uranyl acetate溶液,并應于紀錄表上登錄,供環(huán)安組不定期檢測各使用單位之環(huán)境。領取本藥品請洽電子顯微鏡室楊梅君小姐 (分機:2142) 。
* 操作時如發(fā)生藥品潑濺身體,應以大量清水沖洗該部位;若為潑灑于實驗桌面或地面時,可用清水、酒精或一般清潔劑協(xié)助清理;并以擦手紙擦拭,此擦手紙則比照可燃之感染性廢棄物清除之。
* 因實驗過程所產生之各項固態(tài)廢棄物 (如擦手紙、乳膠手套、tips、tubes…等) 皆比照可燃之感染性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方式,廢液部份應妥善收集后交由電子顯微鏡室技術人員集中貯存,以利環(huán)安組后續(xù)清除處理作業(yè)。
* 各使用人如有任何輻射安全防護之疑問可電洽環(huán)安組林圣慧小姐 (分機:1318)。
* 目前醋酸鈾醯 (uranyl acetate) 粉末將由電子顯微鏡室統(tǒng)籌購買,并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使用者負擔藥品費與廢液處理費,每10毫升收費160元,內含:
1. 2% 醋酸鈾醯 (uranyl acetate) 藥品費: 160 元 / 10 毫升
2. 無機液體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儲存: 0.12 元 / 10 毫升
3. 無機液體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 0.05 元 / 10 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