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毒性試驗又稱亞急性或亞慢性毒性試驗,其目的是以經(jīng)口投藥途徑連續(xù)投藥短
期間(通常為13週)后,測定實驗動物之中毒劑量,最小中毒劑量及最大安全劑量,并
觀察其中毒癥狀、臨床病理及病理學變化。原則上所有動物用新藥品必須實施短期毒
性試驗。
1.試驗動物:至少使用1種健康良好,體重近似的動物。齧齒類動物,通常使用大白
鼠或小白鼠,非齧齒類動物通常使用小獵犬(beagle)。
2.動物數(shù)目:各劑量組使用雌雄至少各5隻。
3.投藥途徑:添加于飼料中經(jīng)口投藥。
4.劑量分組:雌雄分別分成至少3劑量組,另設陰性對照組。原則上先實施預備試驗
,參考其結果,設定足以求出中毒劑量,最小中毒劑量及最大安全劑量之劑量為各
組劑量。所謂中毒劑量是使一部份試驗動物致死或引起明顯的毒性變化之劑量;最
小中毒劑量是指引起一部份試驗動物任何輕微毒性變化之劑量;最大安全劑量是對
于任何試驗動物個體,不引起任何毒性變化之劑量。
5.投藥期間:齧齒類動物為週,小獵犬為6個月以上,連續(xù)每天投藥。
6.觀察及檢查項目:
(1)對于各組全體試驗動物,每天定時詳細觀察一般狀態(tài),每週至少測定體重1次。
(2)投藥期間,對于各組試驗動物,每週至少測定餌料攝取量及飲水量1次。
(3)投藥開始時,投藥中間及投藥結束時,對于各組試驗動物之全部或一部份實施血
液學、血液生化學、尿液及眼科檢查。
(4)投藥期間必須紀錄死亡率,如有死亡動物,迅速剖檢,肉眼觀察組織及器官之變
化后,做成組織切片,實施病理學檢查。投藥期間如有臨死之試驗動物,迅速抽
血實施血液學及血液化學檢查,并迅速剖檢,肉眼觀察組織及器官之變化后,做
成組織切片,實施病理學檢查。
(5)投藥結束時仍生存之全部試驗動物,于小時后實施血液學、血液生化學、尿液
及眼科檢查后剖檢,肉眼觀察組織及器官之變化,并做成組織切片,實施病理學
檢查。